本污水處理站負責處理脫硫制氫裝置、焦油加氫裝置系統和煤儲運系統沖洗廢水以及全廠生活污水。
考慮到工藝裝置運行過程中存在不確定因素,本裝置污水處理能力適當放大:生化處理前分餾塔、放空塔廢水和氨及銨鹽洗滌系統廢水需要進行預處理,分餾塔、放空塔廢水正常排放量為3m3/h,排放量為23m3/h,系統中設有調節池,這樣該部分廢水預處理能力按照6m3/h考慮;氨及銨鹽洗滌系統廢水排放量為10m3/h,考慮運行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處理能力按照15m3/h進行設計,這兩類污水經過預處理后與其他重力流生產污水混合后的生產污水總量按照80m3/h進行設計,此外生活污水處理量按照30m3/h,煤運系統污水按照10m3/h考慮。這樣廢水總處理量按照120m3/h設計。
脫硫裝置0.4m3/h高含鹽廢水處理能力按照1m3/h設計。